第十四章 法律现代化的特征与类型第一部分 基础理论一、法律现代化的概念与特征自近代以来,法律变迁越来越成为人类法律生活的主要特征,并呈现出加速度的趋势(1)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加速度问题,在20世纪70年代初,一位法国经济学家曾进行估计,今天我们每3年发生的变化,相当于本世纪初30年的变化,相当于牛顿时代以前300年的变化,相当于旧石器时期3000年的变化。这个估计是否精确,可以不去管它,但是一点是肯定的,这就是人类社会变化的速度是越来越快了。有人称它为是加速度发展。也有人称之为指数发展。无论是加速度发展也好,指数增长也好,表明的是一个共同的事实,即人类已经进入一种加速发展的历史阶段。参见孙立平社会现代化,出版社1988年版,第9页。可以认为,法律变迁具有与社会变迁同样的加速度特点。1)。法律现代化是近代以来人类法律变迁的最主要趋势,是具有全球性影响的、总体性的法律变迁。从一国范围来看,法律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一部分,是回应和服务社会现代化的结果。从全球范围来看,法律现代化是发源于欧洲并向世界其它地区扩散的过程。法律现代化在世界范围内的扩散现象,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