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谈判实务课的心得体会通过一学期的法律谈判实务课,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从对法律谈判的不知所以然,到对法律谈判的深刻认识。法律谈判是指由当事人的谈判律师参加谈判,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对法庭诉讼的各种可能后果进行全面评估后,借助律师技能和谈判技巧实施的庭外博弈。沟通和妥协贯穿其间,整个过程既有合作也有竞争,以争取庭外和解为最终目的。法律谈判区别于一般的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是:第一,法律谈判是一种非规范性的纠纷解决方式。第二,法律谈判的参与者只有双方当事人,而没有第三方。第三,法律谈判是一个自主选择的过程,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完全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自由。法律实务课的学习,让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对法律谈判实务课的几点心得体会:(一)在面临委托人时,要充分与委托人交流,并对委托事宜的谈判工作做好准备事宜。当面临谈判的时候,成功的谈判者往往只有一个选择,即去准备。这是唯一能避免在谈判中因为环境、对方律师或两者兼有而被动的方法。如果你不花费必要的时间进行准备,通常则意味着你将在法庭或谈判桌上失败。从长远角度看,准备将会有额外的收获。每次准备充分的谈判,会影响到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