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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1项目名称: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编号:ESZFCG2017(J)-F053恩施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竞争性谈判文件二一八年一月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2目 录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3第二章 谈判须知 .4一 、 说 明 .4二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4三 、 谈 判 报 价 要 求 .5四 、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份 数 、 封 装 和 递 交

2、 .5五 、 谈 判 的 步 骤 .6六 、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办 法 .7七 、 签 订 合 同 .7八 、 付 款 方 式 .7九 、 适 用 法 律 .7十 、 其 它 .7第 三 章 采 购 项 目 技 术 规 格 、 参 数 及 要 求 .8第 四 章 合 同 书 (格 式 ).11第 五 章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格 式 .12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3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受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采用竞争

3、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一、采购项目编号:ESZFCG2017(J)F053二、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三、采购内容: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见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四、采购预算:48万元(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被视为投标无效)五、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

4、合体投标。六、供应商可选择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1月18日至1月22日17:00(工作时间:上午8:30 12:00、下午14:30 17:30)持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 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到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下同)4号窗口报名,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将报名登记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后传至QQ邮箱3075323677 (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及公司名,否则不予受理),上传后(30分钟内)联系 0718-8243376黄小姐确认报名事宜,未经中心工作人员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供应商请自行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5、报名登记表,在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投标人承担。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9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谈判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9时十、谈判地点: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汪亮电话/传真:1597241276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18-8243800 联系地址: 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建设服务中心邮 编:445000网址:http:/ ESZFCG

6、2017(J)F0534第二章 谈判须知一 、 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是指: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2.2“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州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恩施州政府采购中心。2.4合格的投标人2.4.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4.2、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5“成交

7、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谈判响应供应商。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货物”是指投标人合法生产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认真履行。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他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4.谈判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本次谈

8、判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二 、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构成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5.1谈判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5.2谈判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准。5.3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5.4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

9、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5编制。5.5如因谈判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5.6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一)商务部分1)谈判书(附件一)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件二)3)谈判报价表(附件三)4)谈判分项报价表(附件四)5)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件五)6)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六)7)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8)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10、料(附件七)。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九);10) 供应商固定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1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十);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八);(二)技术部分1)服务方案2)管理的应急措施3)专业技术人员安排计划4)各项管理规章制度5)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含奖励情况)。6.计量单位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

11、量单位。三 、 响 应 文 件 有 效 期6.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算起(90)日历日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响应文件有效。谈判结束后,在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改变谈判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谈判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7.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四 、 谈 判 报 价 要 求8.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

12、文件 ESZFCG2017(J)F05369.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10.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五 、 竞 争 性 谈 判 响 应 文 件 的 份 数 、 封 装 和 递 交8.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8.1谈判供应商应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不可拆卸式装订,并密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8.2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1)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2)竞争性谈判项目名称;3)谈判供应商名称。8.3竞争性谈

13、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信封上均应加盖公司印章。9.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9.1所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9.2所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由响应供应商的授权代表亲自送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拟担任本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按时到场参与谈判。10.迟交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六 、 谈 判 的 步 骤11、对谈判文件的初审11.1在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份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

14、判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谈判。11.2谈判小组确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11.3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实质上没有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谈判。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谈判成为实质上响应的谈判。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谈判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处理:无谈判文件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未年检和失效的;提供的人员、服务不满足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和要求;谈判小组认定其工期严重超出采购人要求的;谈判小组认定其付款方式严重偏离谈判文件要求的;委托谈判无法人代表

15、签字和盖章的;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以后送达的;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小组认定谈判无效的其他情形;12、第一轮谈判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7谈判小组根据初审确定的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抽签确定谈判顺序,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谈判小组对响应供应商是否确定为成交候选人,

16、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超过二分之一多数谈判小组成员认为响应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则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第一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二轮谈判。13、谈判文件修正(1)第一轮谈判结束后,各响应供应商退场等候,谈判小组进行合议。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2)代理机构通知响应供应商集中,谈判小组强调调整后的采购要求,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响应供应商,向响应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3)响应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盖章)

17、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14、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谈判小组按谈判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第二轮谈判谈判小组未能确定成交候选人的,对谈判文件修正后进行第三轮谈判。以此类推。15、最后报价15.1 成交候选人作最后报价,密封递交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形成谈判报告。15.2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

18、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七 、 确 定 成 交 供 应 商 办 法16.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17.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次序

19、依次递补。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8八 、 发 布 成 交 公 告19. 集中采购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20.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20.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20.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20.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请求;20.

20、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20.5提起质疑的日期。十 、 签 订 合 同2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十 一 、 付 款 方 式22. 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实际服务月数据实付款。十 二 、 适 用 法 律23.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9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一、项目名称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

21、行维护服务。二、项目概述恩施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是根据恩施州人社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人事业务经办需要,研发出的业务功能全面、数据指标统一规范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主要包含系统管理、单位管理、人员管理、考核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资福利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管理、退休管理、军转干人员管理、企业专技人员管理、人事数据决策分析等功能模块。该系统集中部署于州人社数据中心,于2016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全州人社业务经办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该系统进行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管理、专业技术管理等业务的经办,实现了我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相关工作的信息化经办及管理。2017年7月,该系统的售后服务期满

22、,为确保该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拟采购恩施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三、项目任务与要求项目预算为48万元/年(12个月)。投标人应按一年(12个月)进行报价(年报价)服务总体要求:供应商应根据人事政策的变化、数据指标的更新、业务流程的完善、业务需求的调整,对恩施州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升级及优化,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数据安全,确保全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业务的正常开展。供应商要制定技术服务方案,方案要考虑恩施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实际需求,对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实质性响应。供应商需对恩施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开发平台、系统架构进行详细描述;需对恩施州机关事

23、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项目的业务范围及业务流程进行详细描述;需对项目开发和管理工具进行详细描述(如:开发工具、版本管理工具、数据库建恩施州人社中心州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谈判文件 ESZFCG2017(J)F05310模工具、文档管理工具、测试管理工具、项目管理工具等)。投标人需证明具有相应的维护能力,有过州(地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业绩的成功案例,且运行稳定。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1.日常运行维护服务对系统进行日常运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漏洞修复、系统性能监控和优化、系统更新升级(系统底层java应用开发架构升级、系统前端架构的升级)、数

24、据库维护、系统故障处理等。对主机系统、数据备份进行每月一次的健康检查,发现隐患需提供相应的解决措施,并形成书面的系统健康检查报告。2.需求变更服务根据采购人提出的软件、数据变更需求,及时对软件或数据进行修改、完善。软件需求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软件交互操作界面的调整、业务流程的调整、人事年报系统的优化升级等。普通需求变更或者业务流程调整要求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因人事政策、数据指标调整引起的重要需求变更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人事年报系统的优化升级要求在新标准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软件需求类变更完成后应及时编写操作文档;按月汇总统计需求变更情况,并向招标人提交需求变更情况统计表;每年验收时提供一次最新的应用程序源代码(软件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所有)。3.咨询及培训服务对全州系统用户提供问题解答、操作流程指导等咨询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系统培训服务。4.灾难应急服务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制定灾难应急预案,并针对预案内容提供相应服务。灾难应急预案至少包括以下几个内容:系统运行现状描述、可能发生的灾难预计、系统的备份策略、系统应急解决方案、系统回退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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