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为保证员工外出培训的实效性,规范外出培训的审批和培训费用管理程序,根据阳煤集团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阳煤发200795号)、阳煤集团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阳煤发2007315号)、阳煤集团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实施细则(阳煤发2010160号)、泰安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1、 外出培训的条件凡公司认可的各类外部培训,由员工所在单位(部门)或本人填写职工学校统一制作的“员工培训申请(推荐)表”,交职工学校审核和上级领导审批合格后均可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2、 外出培训的实施1、 “三项岗位人员”和公司从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含复培)。“三项岗位人员”和公司从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含复培)由单位(部门)提出培训要求,报职工教育学校审核和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职工教育学校负责联系培训机构实施。2、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根据公司发展和技术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外出培训由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报职工教育学校审核和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职工教育学校负责联系培训机构协助实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