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池安全救护责任制度1、 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深水区和浅水区质检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2、 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3、 牢树安全意识,把保障客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营业时间内由救生员负责游泳者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与游泳救生常规工作。4、 救护人员需由专业人员经培训后方能上岗,规定明确的职责,并佩戴特定标志。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装箱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的完成救生任务。工作中保持思想高度集中,全面观察,注意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遇到突发事故,要行动迅速、机智果断、勇于救生、敢于负责,把减轻溺水者的痛苦看成是自己应尽的职责。开放完毕要做好清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妥善处理。5、 救护工作应以预防为主,确立有备无患,安全第一的思想,具高度的安全意识责任感,对游泳者的安全负责。6、 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