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智能控电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的节能意识,加强对学生公寓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正常学习、生活用电需要,努力创建节约型校园。按照“定时、定额供电,超额自负,违章暂停供电”的原则,参照其他高校的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智能控电管理范围校园一卡通智能控电子系统能够限制恶性负载和大功率电器,能够通过计算机网络自动采集学生寝室用电量并提供网上查询,能够通过刷校园卡或网上转帐方式预付费供电。校园一卡通系统一期工程对忠山校区9幢和城北校区护理学院7幢学生公寓实施了智能控电。二、用电功率额定及用电收费标准(一)用电功率额定10人以下寝室额定为800瓦以内,10人以上寝室额定为1200瓦以内,留学生寝室另行制定管理办法。(二)收费标准1、住宿在学生公寓的学生每生每月免费供电额度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川教节能办【2010】7号文件水电定额标准执行:专科生、本科生月人均水电额度:水2吨,电5度;硕士生、博士生月人均水电额度:水2吨,电10度。2、住宿在学生公寓的值班人员及培训、进修人员另行制定管理办法。3、学生公寓走廊、楼梯间、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