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强洁净厂房的管理,规范洁净厂房的使用。2. 范围 适用于洁净厂房的管理。3. 职责3.1 设备负责人负责洁净区空气净化系统和空调系统设备的操作与维护。3.2 进入洁净区的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3.3 质量部QA负责对洁净环境的定期监测。4. 内容4.1 人员的管理4.1.1 个人健康4.1.1.1 进入洁净厂房的工作人员应体检合格,人事部对其备案。4.1.1.2 在工作期间,每年必须体检一次,体检结果存档,体检合格后方可继续留在洁净区厂房工作。4.1.1.3 在工作中,如有身体不适或外伤,应及时就医,发现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外伤、皮肤病等,要及时上报领导,调离工作岗位。4.1.1.4 因病离岗的工作人员在疾病痊愈,身体恢复健康以后,要持有医生开具的健康合格证明方可重新上岗。4.1.2 个人卫生4.1.2.1 随时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勤理发、剃须、勤剪指甲、勤换内衣。4.1.2.2 接触产品的人员不允许化妆,不涂含有粉质的护肤品,不允许戴饰物、手表。4.1.2.3 进出洁净厂房应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