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政策索引南京市江宁区第五批科技镇长团二 0 一二年三月1目 录1中央篇(1)2江苏篇(3)3南京篇(10)4江宁篇(16)5谷里篇(16)0一、人才政策的要点(一)中央篇1中央“千人计划”中央“千人计 划” 各类子 项目包括创新人才长 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实施目标】从 2008 年起,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集聚 2000 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建立4050 个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实施部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受理部门】区人才办政策查询:中组部千
2、人计划网,网址:www.1000plan.org 【申报类别和条件】(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条件】(千人计划基本条件)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55 岁,引进后每年在我市工作不少于 6 个月,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相关待遇】1)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 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免税);2)授予“国家特聘 专家 ”称号;3)享受
3、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一定生活待遇。1(2)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条件】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2)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层管理职位 3 年以上;3)企业主要创办人,所创办企业成立 1 年以上、5 年以下,拥有的专利或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符合国家鼓励的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相关待遇】参照“创新人才 长期项目” 执行。2“外专千人计划”2011 年 10 月, “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简称“外专千人计划”)开始启动,重点引进长期项目非华裔外籍高层次人才。【实施目标】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从 2012 年起,
4、10 年集聚 5001000 名高层次外国专家。【实施部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申报主体】国内各类用人单位(全外资除外)【申报条件】1)非华裔外国专家,符合“千人计划”引才标准,年龄不超过 65 周岁;2)引进后至少连续来华工作 3 年、每年不少于 9 个月。【相关待遇】1)中央财政给予每人人民币 100 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 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300-500 万的科研经费补助;2)“外专千人 计划” 专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 千人计 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特定政策和待遇;3)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专家在华
5、工作年限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2提高其医疗、养老保障水平并授予“外专千人计划” 长期项目专家“国家特聘专家”称号。【受理部门】区人社局政策查询:江苏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网址:www.jiangsu.caiep.org (二)江苏篇1“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又称省“双创计划”)【实施目标】从 2007 年开始,5 年集聚 500 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实施部门】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用对象】我省各市引进的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其中:1)自主创业人才:硕士(含)以上学位,不超过 55 周岁;为所创(领)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不少于 100 万元人民
6、币(不含技术入股);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2)创新人才:博士学位,不超过 55 周岁;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 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 5 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引进后,能连续为引进企业服务 3 年以上,且每年服务时间不少于 6 个月。【相关待遇】省财政提供 50100 万的经费支持。【申请方式】网上申报,网址:http:/【受理部门】区人才办政策查询:江苏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 【实施部门】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科技厅共同组织实施【适用对象】江苏省各市引进的国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相关待遇】每个团队三年内给予 300800 万元的人才项
7、目经费资助。除此以外,对入选为 A 类(世界先进水平)的 “江苏省科技创新团队”,3还连续三年给予每年 1000 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资助;对入选为 B 类(国内顶尖水平)的“江苏省科技 创新团队” ,还连续三年给予每年 500 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资助【受理部门】区科技局政策查询:江苏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 3江苏省“企业博士集聚计划”【实施目标】从 2010 年起,5 年引进 2000 名博士到省内园区自主创业、到企业 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对被列入计划的创新创业博士给予每人不低于 20 万元的资助。【实施部门】江苏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共同组织实施【适用对象】创(领)办的企业属
8、我省重点产业领域,以及到我省企业工作或从事博士后项目研发工作的国内外博士,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相关待遇】省财政 15 万元/人+地方财政配套 5 万元/ 人。经费使用科目不限。【受理部门】区人社局、区科技局政策查询:江苏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 4江苏省“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目标】从 2011 年起,选拔 30 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300 名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和 3000 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通过培养,到 2015年,第一层 次的 30 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成长为国际一流的高级专家,其中 10 名左右力争成长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第二层次的 300 名中
9、青年科技领军人才成长为国内一流的高级专家,其中 100 名左右成长为国家“973” 首席科学家、国家重大科技 专项项目负责人或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第三层次的 3000 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在省内科学技术界具有一流水平,其中 1000 名左右成长为省重点学科和4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省级企业科技研发平台负责人。【实施部门】省人才办【申报主体】全省各类组织(含中央驻苏单位、部队)中直接从事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10、【申报条件】(1(中青年首席科学家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55 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学术造诣高深,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2)从事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发明创造或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并以市场为导向,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 用及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近五年来,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近五年来,主持并完成国家重点
11、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重大国 际合作项目,创造性地解决关键技术问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作出重大技术创新和重要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为国内外同行所公认,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4)近五年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富有创见性的研究成果,创新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对该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在学术界有重大影响,学术水平居于国际或国内领先地位,或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解决重大难题,取得显著社会效益,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2)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5具有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
12、之一者,可提名为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人选: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发展潜力大,有创造性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2)在工程技术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3)近五年来,在主持并完成省(部)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大中型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 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4)近五年来,应用高新技术成果,领办或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现代经济管理理论与方法并取得重要成
13、果,其领办或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内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处于领先地位,对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5)近五年来,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对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并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基础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得省(部)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6)近五年来,在宣传文化、基础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在本 专业为同行所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3)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
14、自然科学研究中,近五年来,获得省(部)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2)近五年来,在经济社会发展一线,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成果、6新技术、新工艺, 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3)近五年来,在省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 、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者。4)在人文社会科学方面,发表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并在省内外引起较大反响,近五年来,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5)近五年来,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显著,对我省宣传文化事业
15、作出一定贡献, 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在本专业和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人才。6)近五年来,在基础教育等其他社会发展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在本地、本行业 有较高知名度,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中青年人才。7)近五年来,在应用技术领域,具有高超技能水平,在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相关待遇】培养对象确定后,30 名中青年首席科学家由省委、省政府颁发证书, 300 名中青年领军人才和 3000 名科学技术带头人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受理部门】区人才办政策查询:江苏人才工作网,网址:http:/ 2011 年起,5 年培育建成一支 1000
16、 名左右规模的具有全球视野、 战略思维和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家队伍。通过他们的带领,到 2015 年,推 动 形成 10 个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新增上市企业 50 家,新增销售收入超 10 亿元的创新型龙头企业 100 家。【申报条件】我省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选拔在我省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7包、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科技企业家。且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信守社会公德,个人信用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
17、55 周岁,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2)入选省“双 创计划” 或国家 “千人计划”,或所在企业 2004 年以来累计获得 100 万元以上人才和科技项目经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3)创(领)办的企业年销售收入超过 5000 万元,国家“千人计划” 、省“双创计划”创业类对象等 创办企业年销售收入超 过 1000 万元;拥有授权的有效专利或建有省级以上企业研发平台,研发人员较多,研发投入较大,具有较强 的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大的发展潜力。【相关待遇】1)每年选送一批培育对象到国内外著名学府研修、学习,组织培育对象学习企业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自主创新等方面知识;2)优先支持培育对象申报各级各类科
18、技和人才计划项目,培养期内,为不低于 50%的培育对象累计提供 100 万元以上的科技或人才项目经费。3)为培育对象所在企业提供科技担保、信贷、保险等服务,扩大省风险投资基金规模,对金融机构在支持培育对象所在企业成果转化过程中的贷款损失进行补偿,支持培育省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对象所在企业通过规范改制上市进行直接融资。4)优先支持培育对象进入“省 333 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优先选聘培育对象到省内高校担任产业教授。制定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高层次人才或团队引进培养力度,推动优秀科技人才向培育对象所在企业集聚,促 进以培育对象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建设。5)培育对象所在企业的自主创新产品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优先推荐参与政府招投标。帮助培育对象所在企业申请各种资质认证。6)培育对象所在地方党政主要负责人与培育对象所在企业建立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