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学习制度一、每周星期四下午为全所民警集中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另行调整。二、结合实际需要,以当前主要政治工作内容为主学习领导重要讲话和党刊报刊,时事政治,上级文件,政策法律及公安业务知识。三、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提倡多读书多看报。集中学习实行全体民警在所会议室集体学习,相互交流体会,达到共同进步。四、集中学习要做到自觉认真,不得迟到早退。及时领会学习内容,学以致用并做好学习笔记,书写心得体会。除经领导批准外,不得无故缺席。五、以上制度,望全体民警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制度一、按照规定负责辖区暂住人口的登记、办证、查验工作。二、对拟暂住一个月以上且年满十六周岁的暂住人口,要及时登记、发放暂住证。对暂住人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在管住,人走注销,登记发证率达98%以上。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用工单位、出租人的管理责任,签订治安责任书。四、办理暂住登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照片、出租房主户口本或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