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覆盖率(LCR)是优质流动性资产与未来30天内的现金净流出之比,监管标准为不低于100%,是衡量银行短期流动性风险程度的指标,旨在确保压力情景下,银行能够运用自身持有的、无变现障碍的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对30天内业务产生的资金需求。2014年2月,我国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并于3月1日正式实施,引入流动性覆盖率(LCR)作为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适用于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在过渡期上,银监会规定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合格流动性资产是指在压力状态下可变现无碍且无需折扣的资产,由一级资产和二级资产构成,在计入合格流动性资产时会根据不同资产变现的难易程度给予不同的折算率。未来30日的现金净流出量为未来30天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其中可计入的预期现金流入总量不得超过预期现金流出总量的75%,这个分项需要计入无明确到期日、30天以内到期或可在30日内被提取的负债和表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