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海警与渔政划线而治江苏省海洋渔业指挥部 褚荣良2013年,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家海洋局重组,并成立了中国海警局,其中在与农业部的职能分工中,中国海警局接替原农业部渔政局,承担机轮拖网禁渔区线外侧的渔政执法工作,而禁渔区线内侧,则仍有农业部所管辖的沿海各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执法工作。换言之,海洋渔政执法工作,中国海警与中国渔政划线而治。划线而治当是机轮拖网禁渔区线之存在而引起。根据渔业法及渔业法实施细则,禁渔区线外侧海域由农业部及其所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管理与执法,而禁渔区线内侧海域则由沿海毗邻省(直辖市、自治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与执法,而在整合海上执法力量时,仍沿用国家、地方分管之惯例而划线而治。但这样的分治必然存在顶层设计上的弊端,并不符合强化海洋管理之初衷。一、禁渔区线在历史沿革上并非分治线。1949年建国后,禁渔区线的最早设立是在1950年12月16日,华东军政委员会水产管理局颁布华东区机船底曳网渔业作业试行规则(3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