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要求(1)石料:砌石材料坚硬新鲜,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力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2)本次工程采用块石砌体,石料外表规格应棱角分明,各面平整其长度应大于50cm,块高大于25cm,石料容重不小于22.5KNM3,湿抗压强度大于100Mpa。(3) 砂:砌筑砂浆选用中粗砂;粒径为0.155mm,细度模数为2.53.0。(4)水泥和水:砌筑工程采用的水泥品种和标号应符合施工要求,到货的水泥应按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存,受潮湿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不得使用。对拌和及养护的水质有怀疑时,应进行砂浆强度验证,如果该水制成砂浆的抗压强度低于标准水制成的砂浆28天龄期抗压强度的90以下时,则此水不能使用。砂浆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必须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承包人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送监理批准。拌制砂浆时,严格按照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严禁擅自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