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技术设计审批制度总则为规范测绘技术工作管理,规范项目设计管理流程、生产技术流程,依据测绘法、测绘技术设计规定、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关标准、条例,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测绘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促进测绘产品质量持续、稳步、健康发展,经公司研究决定,制订本制度。第一条测绘技术设计审批措施、工程设计是测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开展这项工作,为安全生产与产品质量作好技术保障。第二条测绘生产技术部门必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第三条所有测绘项目必须遵循先设计后生产的流程进行,没有进行技术设计的项目不能进行生产安排。第四条测绘项目在设计过程中必须由一序列的设计活动构成,主要包括策划、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审批和更改。第五条设计策划必须进行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审批等相关工作安排,策划由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第六条编写技术文件时应首先确定设计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