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测量、检测与试验设备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条例促进中建七局(上海)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第二条 管理部门和职责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实施,并管理检验、试验、工程测量装置、质量检查装置、施工计量装置、环境安全监视、检测装置。各二级单位及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按本管理办法对本单位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第三条 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法规要求;针对装置的用途和重要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实行分类管理。(一) 按装置的用途划分:a)检验试验装置:指用于原材料、半成品、工程结构或构件中的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试验及化学成分分析的仪器、装置、标准物质、工具、模具等。b)工程测量装置:指用于工程测量、定位、放线等方面的仪器、装置等。c)质量检查装置:指用于工程施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