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示范工程为抓手,按照“用地集约、资源共享、设施配套、民生改善”的要求,对农村土地进行“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配置城乡土地资源,全面提升耕地保护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住房改造、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着力培育农村主导产业,大力发展村域经济,加快浙江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进程。 二、目标任务(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