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意义和目的制定办法,是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督促各鉴定所(站)端正办站宗旨,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的工作水平和鉴定质量,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科学发展。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强化职业技能鉴定所基础建设,抓管理,促规范,提水平,上质量,夯实鉴定评价工作基础,为切实提高技能人才的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技术保障。三、政策依据根据我省的07年150和70二个文及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相关文件为依据。四、评估对象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五、主要内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质量管理评估管理工作包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