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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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博湖县卫 生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采 购 全 自 动生 化 分 析 仪 项 目招 标 单 位: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文件编号:BHZFCG(GK)2018011采购单位代表确认(签字):采购单位代表确认时间:2018年5月22日 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2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说明 第四部分 投标说明第一章 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四章 评标委员会 第五部分 开标 评标 定标说明第一章 开 标 第二章 评 标 第三章 定 标 第四章

2、授予合同 第六部分 货物需求、技术规格说明第一章 技术规格及报价明细表 第七部分 商务部分第一章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二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三章 付款币种及方式 第四章 售后服务承诺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一、投标文件编制和装订顺序二、投标报价文件顺序及格式范本 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博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编号:BHZFCG(GK)2018011 号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将对下列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1、招标文件编号:BHZFCG(GK)2018011 号

3、2、采购项目名称:博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3、采购单位名称:博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4、采购机构名称: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5、采购机构地址:新疆博湖县光华南路 80 号(博湖县农商银行二楼 202室)。6、采购内容及数量: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2 台,该项目预算价 420000 元。付款方式:设备送达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机器正常运转 60 天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20%,设备安装培训合格结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5%,合同总金额 5%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一年在所购设备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清余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4、 第一章 产品规格报价明细表”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9、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以下资质投标方必须单独提供一份,以备开标前审查。投标人必须提交,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方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备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法人单位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 元);(4)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4(5)检察院出

5、具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方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博 湖 县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获取方式:供应商可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直接到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以自带 U 盘的方式拷贝招标文件;外地供应商可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联系人、联系电话、收件邮箱地址、所需招标文件编号及项目名称等制作word(或 pdf)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履行报名手续接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地址:http:/ 15 日内每周一至周

6、五。13、投标登记确认: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 2018年 6 月 12 日下午 18:00 时(北京时间)前到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投标确认登记,可以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14、开标(投标)日期:2018 年 6 月 13 日上午 10:30 时(北京时间)。若逾时,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5、交货安装地点:乌兰再格森乡卫生院、博斯腾湖乡卫生院。16、开标地点:博湖县农商银行二楼 202 室。17、博湖县采购中心 联系人:再乃甫古丽 联系电话:09966623902 电子邮箱 18、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谢淑梅 联系方式:13779049174

7、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2018 年 5 月 22 日采购单位代表确认(签字):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5核稿人: 拟稿人: 发布人:第二部份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1、项目名称:博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采购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项目2、招标文件编号:BHZFCG(GK)2018011 号3、招标单位名称: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4、招标单位地址:新疆博湖县光华南路 80 号(博湖县农商银行二楼 202室)。5、投标保证金额:伍仟元整;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一律不退还)7、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8、投标文件有效期:90 天9、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取得时间:自招标公告

8、发布之日起 15 日内每周一至周五。11、开标(投标)日期:2018 年 6 月 13 日 10:30 时(北京时间)。 若逾时,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2、投标登记确认: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 2018 年 6月 12 日下午 18:00 时(北京时间)前到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投标确认登记,可以电话方式进行登记确认。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13、开标地点:新疆博湖县光华南路 80 号(博湖县农商银行二楼 202 室)。14、交货时间:20 天15、交货安装地点:乌兰再格森乡卫生院、博斯腾湖乡卫生院。16、拷贝招标文件联系人:博湖县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9966623902 17、

9、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谢淑梅 联系方式:13779049174 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6第三部分 招标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在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本采购项目的合格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和代理商)。2. 投标资格2.1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法人且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以及能够提供资格必备条件和审查项目条件且均应合格的供应商(制造商、代理商)。2.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定义下列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3.1 “招标方”系指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3.2 “投标方”、“投标人”系指有资格的供应商(制造

10、商和代理商)及投标表现人。3.3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的一切设备、附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材料。3.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方须承担的保修、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类似的责任。4. 投标费用4.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凡参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将由投标方自行承担。4.2 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招标说明、投标说明、开标 评标及定标说明、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说明、商务部分、附件、询标(答疑)记录等组成。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76. 招标文件的

11、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日的 7 日前按招标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不包括电子邮件,下同)通知招标方要求澄清。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招标方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拟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7.1 在投标截止日的 7 日前的任何时间,招标方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方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书面或公

12、告等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7.3 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约束力。8. 廉洁自律承诺要求8.1 按照自治州财政局颁发的政府采购预防职务违法违纪工作规程规定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保证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送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不与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私下接触、参与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向投标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赞助费和宣传费;不在投标单位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同时,招标方要求参加本次项目的采购单位、评标专家要填写和提交廉洁自律承诺书,所有投标供应商必须要现场提交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凡不填写和不提交的将视为

13、无效招标或无效投标处理。9设备、材料性能要求9.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扩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的表率作用,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促进节能技术进步,扩大节能产品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属于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和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包括双端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8荧光灯、自镇流荧光灯、单端荧光灯、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电视机、电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的采购,必须优先选择国家财政部、国家环保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

14、门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清单请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阅)。9.2 按照上述国家政策规定,凡本次招标产品涉及国家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生产制造商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并要将纳入节能产品清单的产品作为投标产品,要以 “ ”作标注,对于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要以 “ ”作标注。否则,届时经核实情况后,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10. 招标会场纪律及要求10.1 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招标采取全封闭录音方式主持进行。10.2 凡没有按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准时到场的投标人、评审专家、与招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即监标人、采购人代表、特邀代表、工

15、作人员等),一律不允许进场。10.3 与会人员要关闭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严禁在会场大声喧哗。否则,将请你离开会场。10.4 投标截止时间到后,不允许已到场的所有投标人二次进出,招标现场对投标方的所有投标资质及评标所需的资料证明等均不接受二次提供,且不允许与外界有任何方式的联系与沟通。否则,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10.5 严禁投标方会议期间与评委单独接触和交往。10.6 评标活动结束前,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务必自觉做到不与外界及投标供应商有任何形式的联系,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外出或其他方面的,必须由监标人提交招标方后,方可外出,外出时须有监标人员陪同。10.7 投标供应商如果认为参加本次评标的专家成员及

16、其他与会人员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现场申请其回避。如不申请其回避的,则视同无利害关系。10.8 对各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开标、报价、评标、询标(答疑)、澄清、定标等工作,采取逐一方式进行,评标此期间投标供应商务必保持通讯工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9具的畅通,不要远离招标现场,以便及时联络和不延误工作。若发生通讯工具不通或备案通讯工具号码有误,无法实现联络的,或无理拒绝或不执行招标方工作安排的,将视同自愿放弃本次投标权利。10.9 凡是须要经过会议通过的事宜事项,招标方对供应商在招标事后发生的已通过事宜事项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采信。11. 招标评标须在监标人的监督下由招标

17、方组织进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采购人代表、投标人、特邀代表、工作人员等与会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监标人有权予以纠正或制止。12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第四部分 投标说明第一章 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1.1 投标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具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能力的资质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2 投标时资质审查的必备条件。(以下资质投标方必须单独提供一份,以备开标前审查。投标人必须提交,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方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具备本次

18、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有法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法人单位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 元);(4)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方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6)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3 投标时的评审审查项目。投标人如果不能提供或有缺项的,则相应本招标文件 新疆博湖县政府采购中心 10项目视为对招标文件该评标审查项目内容的不响应,且本项目将做为是否中标的重要

19、因素。(1)投标人合法经营和履行国家规定义务的有关证明。(2)投标方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均须加盖生产企业法人公章)。如不能提供或缺项,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且本项不得分。(3)投标方提供由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环保节能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复印件(均须加盖生产企业法人公章)。如不能提供或缺项,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且本项不得分。(4)投标方提供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保证及服务承诺。投标方应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方面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投标方所投标的货物,应当在新疆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该机

20、构的详细资料(包括拥有技术/维修工程师的人员名单及其职称)。如不能提供销售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或不提供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且本项不得分。(5)投标方所投标的产品是原厂生产的,须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授权产品的授权证明原件或代理资质证明原件。若投标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方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拥有货物制造商正式授权的代理商的正式授权或所颁发的授权经营代理证明(原件);货物的代理关系如为多级代理时,须提供各层级问的授权及代理证明文件且必须加盖上一级代理公章。进口产品须提供国外企业给中国区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如不能提供授权原件,或无授权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且本项不得分。(6)投标方须提供经审计(或社会中介结构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凡未提供原件的或不提供者、或所提供报表未经审计的,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且本项不得分。(7)所投产品在国内和新疆境内近三年的销售业绩,并提供原件合同和相应原件资料证明。否则,将视同无业绩。(8)生产厂家产品彩页。(9)本招标文件中除上述投标资质要求之外的其他方面的资质证明文件。(10)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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