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海外销售管理1. 渠道管理1.1. 渠道(PLACE)包括直销和经销,海外经销商原则上实行经销,通过经销商渠道进行销售。1.2. “LAUNCH”商标的产品在全球只能通过授权经销商渠道销售,没有元征授权的经销商一律不能销售。1.3. 对于销售区域管理,要求如下:a) 经销商实行区域管理,海外总部制订海外区域划分标准,海外经销商不得跨区域销售。b) 海外经销商可根据业务需要,在区域内设立办事处或业务部。c) 若存在上述异常情况,海外经销商需要按照“市场异常处理”流程操作。1.4. 对于经销商管理,要求如下:d) 经销商合作原则是:严格管理、大力支持、区别对待。e) 海外经销商应该尽量寻找当地有实力有规模的经销商来合作,经销商应在当地注册并有固定经营场所。发展的所有海外经销商,都必须签定经销协议,并在海外总部备案。f) 海外经销商的所有经销商信息应提交海外总部备案,海外总部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经销商信息的管理和维护。g) 海外经销商应于每年2 月及8 月,对经销商进行考核,编制经销商评估报告提交总部,对末位经销商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