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促进产业调整升级,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围绕高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环节发展,重点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引进、存量企业服务、产业聚集区建设、楼宇经济发展、产业有序转移六大板块。第三条海淀区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及发展方向:(一)海淀区重点推进的移动互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导航和位置服务,集成电路设计,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文化和科技融合等“6+1”战略性新兴产业。(二)科技服务业、科技金融业(含互联网金融业)。(三)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及其它由区政府确定的产业领域。(四)综合考虑人口吸纳、资源消耗、环境影响等因素,限制不符合首都核心功能的产业及环节在海淀区发展,引导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非核心环节、配套环节向外转移,鼓励企业开展跨区域合作,以实现区域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