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总结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院成立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执行院长林华任组长,陈国顺书记任副组长,院属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院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一、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充分落实管理责任与具体措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区及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责任人、管理人。并与各相关责任部门签订消防安全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只有加强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才能真正做到防微杜渐。二、完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1、始终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由院行政值班人员每日防火巡查,各责任部门对自己的责任区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和消防安全应急标志灯完好有效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况等。并按规定填写我院行政值班记录。2、坚持每月对全院的消防设施及器材进行一次大检查并认真填写消防设施器材检查表。在重大节假日前组织相关部门对学院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3、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