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全体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培训。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2、兼职消防管理人员;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四、培训内容: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六、培训方式:1、由安全生产调度处组织召集对全体员工的培训;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