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项目合作协议甲方:廖晓东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赵桂林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本着互助、互利、互惠和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一、甲、乙双方结成合作经营伙伴,其中甲方廖晓东和乙方赵桂林均以个人(自然人)名义参与合作经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甲方、乙方的身份可以换位,即:发起方为甲方,承接方为施工方或者乙方。二、甲、乙双方责权:根据市场运行规律,甲方自行评估客户资源信息,单独承担项目前期运作费用。较大工程项目的拓展,双方可共同参与,发起方负责维护建设方关系,并保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1、甲方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运作项目,给乙方提供消防工程项目订单,以工程合同签约为准,双方共同合作完成。2、甲乙双方共同管理工程项目资金。坚持先计划后列支的原则办理,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每一笔资金的进项和出项,都必须有甲乙双方的签字方可办理。3、乙方负责甲方所承揽消防工程项目的施工和管理。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以及安全管理全权负责,并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