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分部工程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名称交底内容: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总平面图、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安全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8、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使用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9、氧气瓶和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