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条:工程项目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工程地点: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9) 风机、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