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czcg201808-030 采 购 人: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日 期: 2018 年 08 月1目 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 .2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6第三部分磋商须知 .10A 总则 .10B 磋商文件说明 .9C 响应文件的编写 .10D 响应文件的递交 .14E 磋商/评审 .15第四部分磋商办法 .23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28第六部分合同条款29第七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34第八部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磋商文件的确认 . 462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
2、商邀请致:(被邀请供应商)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受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 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服务项目。二、项目概况: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采取钢管扣件搭建方式,主舞台面积约500 平方米,LED 屏架高为 26 米。三、项目预算: 约 195 万元。四、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本次采购是由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发起,针对 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服务。具体内容
3、详见清单分项报价表和施工图纸。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4、 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 号)第六条规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 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
4、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六、磋商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尽速并不晚于 2018 年 08 月 03 日 17 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所有被邀请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电子邮件后,请立即予以回执确认(回执格式见本邀请附件),在回执上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件传至代理机构邮箱。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磋商文件2)磋商时间:详见磋商文件3)磋商地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盖章)联系人: 查明先联系电话:185055000193代理机构: 滁州东方造价
5、工程师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 王守东、关勤勤联系电话:0550-3537269、13956302716、18909605753日 期:2018 年 08 月 03 日 附件回 执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我单位 (单位名称)已收到关于 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发布竞争性磋商邀请的通知,现经过公司研究决定 (参与/放弃)此次磋商活动。特此回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年 月 日4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 编列内容1 采购项目名称 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服务项目2 采购项目编号 czcg201808
6、-0303 采购人 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4 磋商代理机构 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5 服务期限舞台搭建须在 2018 年 9 月 10 日前完工,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自交付后至农民歌会结束期间,由中标人负责维护。6 项目地址 滁州市7 磋商范围 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8 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9 采购预算 约 195 万元10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4、供应商须
7、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 号)第六条规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6、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 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在投标截止日该失信行为仍在执行中),不得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1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投标保证金:2.0 万元,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保证金须在投标
8、截止前交纳完毕,必须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帐户其中之一:(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序号条款号 编列内容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 178246170112(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帐 号: 123340010400044210000000726(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账 号: 34001739008052504778-190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2018 年第七届中国农民歌会主舞台搭建服务项目”投标
9、保证金。12 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磋商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4 封套上写明1、供应商名称以及标注“正本”或 “副本”字样,密封袋上应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名称: 3、项目编号: 4、标明 “请勿在(填入前附表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间)之前启封”字样。15 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报价总报价最高限价:1946235.16 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清单分项报价表)。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6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踏勘,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 答疑、澄清磋商文件答疑及澄清:如供应
10、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 2018 年 08 月 08日 17 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采购人将对疑问进行答复并在 2018 年 08 月 09 日 17 时后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8装订、密封要求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宜采用胶装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磋商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的目录次序装订。磋商文件正副本密封于磋商文件袋内。19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收件人: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时 间:2018 年 08 月 14 日 08 时
11、30 分6序号条款号 编列内容点 地 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20磋商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磋商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 109 号房产大厦 2 楼)2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22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人数:3 名,标明排序。2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章后方可发出。24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数额:中标价5%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履约保
12、证金缴纳单位名称:招标人另行通知开户行:招标人另行通知账号:招标人另行通知汇款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及用途,切勿以现金存入。公示期结束后,3 个日历天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并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后 7 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并备案后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合同服务期满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25 付款方式 服务内容全部结束并经结算审计完成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 100%。26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
13、理费按滁招管2014 5 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计费(不足叁仟元按叁仟元收取),专家评审费以实际支付收取,上述两项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27 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供应商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tp:/ 编列内容820a-4e86-809e-0ee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
14、)、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 锁办理问题处理: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2、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3、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4、投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
15、,采购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5、投标企业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6、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投标企业家数少于 10 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投标企业家数大于 10 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行为进
16、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供应商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7、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8、本项目不接受本市正在立案查处的企业投标。9、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变更而改变。10、投标企业投标时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若投标人家数少于 10 家(含),在资格审查环节中,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同步对投标人
17、、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若投标人家数大于 10 家,则在专家评审结束后,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招标人(代理机构)将对推荐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8序号条款号 编列内容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进行网上核查(中国裁判文书网)。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8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A 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1.2 本次采购属服务类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18、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项目所在地有关法规、规章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滁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2.3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2.4 “磋商小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磋商评标工作的临时机构。2.5 “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服务的义务。2.6“日期”指日历日。2.7 磋商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形式,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3. 合格的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3、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3.4、供应商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 号)第六条规定,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