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环保以及保卫措施一、消防、保卫管理目标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设部15号令(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规,将消防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的落实防火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在施工中,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将保卫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有效地落实防盗、防抢措施,严防各类偷盗事件发生,确保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秩序和周边公路、铁路的安全运营。三、消防、保卫管理体系及职责3.1 消防、保卫管理体系成立由项目经理部消防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施工单位消防管理负责人参加的消防管理领导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的领导与协调,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状条款进行考核。各级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状时,必须将消防工作纳入正式条款,对下进行考核,使消防工作层层负责,责任落实到人。成立由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总指挥长,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保部部长及各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保卫指挥部。确定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总体方案;组建现场安保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络,开展社会联防工作。治安、保卫管理机构3.2 消防、保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