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方案编号:版本: 1.00 1 目的为应对消防系统突发事件的发生,快速有效地采取抢修处理措施,使系统恢复正常工作状态,保障人员及财产的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方案。2 适用范围安亭基地、临港基地、宁桥路及大柏树基地3 定义消防系统:指为保障基地的安全所设置的用于火灾监控、联动控制、扑救救援的消防设施,包括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消火栓设备、气体灭火设备、火灾自动探测、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防排烟设备、广播、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牌、灭火器等,并通过管网连接组成的整个系统。4 责任4.1 制造工程部设施管理科负责消防设施管理。4.2 消防设施外包服务商负责具体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施工。4.3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提出相关设施非正常施工、突发事件处理要求。5 规定5.1所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维护保养均应按照国家、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执行。5.2消防设施使用部门根据工艺要求,对消防设施进行变更时,需提供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的书面资料给制造工程部设施管理科;待设施管理科确认后,报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