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维保方案一、维修保养建筑名称及面积: 二、维修保养范围和内容各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干粉)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及消防广播系统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三、维修保养要求(一)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1、每月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楼层显示功能、联动控制器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火灾广播功能、打印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化功能进行检查,保证处于正常良好状态。2、每月按安装总量的10%采用专用检测设备对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器按钮、警铃、声光报警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实验和故障报警实验。3、每两月进行报警及控制线路维修检查;每半年对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烟感探测器进行吹烟模拟实验(抽检率不得低于50%)。4、每月对联动控制设备进行手动和自动试验,保证控制器应有控制和显示功能,打印、显示部位编号应一致。(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1、每月对喷淋泵房的工作环境、喷淋泵、电源控制柜、湿式报警阀、管网、阀门、喷头、水泵接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