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规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2、各单位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使用情况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3、灭火器材应放置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4、自救面具应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5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8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6、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7、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8、消防设施和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