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巴彦淖尔紫金公司消防车驾驶员的管理,在保障本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下,确保消防车辆时刻处于最佳的使用状态,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和准确有效地投入灭火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本单位有关安全行车规定,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B2本以上),严格按照驾驶员操作规程操作,保证行车安全。2、严禁酒后驾车和疲劳开车,确保行车安全。3、爱护车辆装备,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车辆器材无损坏丢失,如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向上一级报告,严禁开“病”车、养“病”车。4、每天交训练及用车结束后必须要认真清点车辆器材,查看车况,确保处于完好状态,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每次动车前必须启动车辆预热,在车辆无工作状态下应入库,不得停在室外(车库未修建前停放指定位置)。5、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车辆驾驶及车辆操作水平。6、在发现火灾或应急情况时,驾驶员应马上启动车辆,做好一切战斗准备。7、爱护车辆,经常维护车辆和器材的保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