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能源消防队绩效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使消防队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加强消防队正规化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工作勤、作风实、纪律严、团结好的高素质消防铁军队伍,保证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绩效管理细则。第二条 本管理细则是消防队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依据,适用于消防站所有在岗人员。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 消防队绩效考核小组组 长:袁 源副组长: 肖树金组 员:张小川、韩 飞、武 强、唐 林 舒小林第四条 绩效考核小组职责:拟定绩效管理细则、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审核批准月、年度组织绩效和各类奖金分配方案,及时协调解决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并负责组织日常绩效考核管理正常运行。第三章 绩效分配细则第五条 消防队绩效系数分配标准(一)消防队队长系数由安全环保处负责分配;(二)消防队班长系数1.2,由消防队负责分配;(三)消防队副班长系数1.1,由消防队负责分配;(四)消防队各工管员系数1.05,由消防队负责分配;(五)消防队消防员系数1.0;由消防队负责人负责分配;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