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整改回复报告(商业楼)工程已完工,2014年6月经中山市消防局对该工程的消防进行了现场验收,通过验收提出了整改意见。验收结束后,我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各施工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并于2014年6月25日按整改意见的要求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1、消防车道未完工。整改措施:建筑物环型消防车道己按消防设计要求施工完毕。2、该工程电梯未安装,开口上下层相连通,防火分区面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7、5.1.9条规定。整改措施:已用砖将电梯开口全部封堵完毕。3、部分疏散用门未向疏散方向开启,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4.12条的规定整改措施:己装防火门调转并安装完毕。4、防火分区间的防火卷帘封堵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7.5.3条的规定。整改措施:己用防火材料按消防规范完全封堵完毕。5、部分室内消火栓未设置易于操作的部位,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3条的规定整改措施:己对全部消火栓进行检查,并按消防设计规范整改完毕。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机房未设置消防照明灯具,不符合建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