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为维护国家利益,各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均有一定限制,如我国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那么涉外婚姻关系是否受到我国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呢,在冲突规范的选择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如下:首先,在法律关系定性上,根据法律适用法第八条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也就是说涉外婚姻是否构成法律关系要根据我国法院地法进行判断,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判断。在婚姻法上对婚姻做了以下限定: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