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管理制度总 则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使消防队内部全面建设向一流迈进,真正发挥企业消防队的战斗作用,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供全体消防人员自觉遵守。在执行本系列规章制度、工作标准中,如发现有不妥之处,将进行再次修订,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未实施之前,本规定继续有效。本规章制度、工作标准自印发之日起生效。第一章消防队规范化管理规定1、消防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班长、驾驶员、战斗员)不少于10人。值班期间不许请假、脱岗、溜岗。2、按时上班,若有迟到者,未提前请假者按迟到论处。3、凡在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又未经请假者,按早退论处。4、对待消防工作要高度警惕,不得拒绝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队员不能对工作处于消极态度。5、值班中,不允许酗酒,凡因酗酒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6、值勤消防车如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队部并尽快处理,且有书面记录、签字,否则产生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自负。7、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队部做不定期检查。8、根据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自己的责任区域,班长对要检查本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