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使用管理规定一、液化石油气的理化性质 石油液化气是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组成的烃类混合物,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易燃、低毒气体,添臭味剂后有特殊的臭味,气态相对密度为1.52(比空气重),低温或加压下为棕黄色液体。液态相对密度为0.5(比水轻)微溶于水,由液态变气态体积扩大250300倍,同时吸收大量热,出口易结冰并形成雾区。高速的液化气流出口可产生3万伏的静电压。爆炸极限1.59.5%。二、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 液化石油气钢瓶应符合国家气瓶监察管理规程和液化石油气钢瓶技术标准。 2.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液化石油气理化性质,掌握液化石油气燃烧、爆炸、中毒窒息的应急处理技能和急救知识。 3.作业人员应经常检查钢瓶角阀、胶管、减压阀、加热工装是否完好,用肥皂水泡沫在气路及各接头处涂抹,以检查是否有漏气、裂纹、老化、松脱等现象,严禁用明火检漏。4. 液化石油气钢瓶禁止在阳光下曝晒,严禁用火烤钢瓶和用开水烫钢瓶,以免钢瓶爆破。5. 液化石油气钢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10米。6.液化石油气钢瓶在使用过程中要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