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部门预算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责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的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我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2、制定全区城乡建设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和管理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和人才培养、继续教育、职称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审计、统计工作。3、负责全区城镇规划、村庄规划的设计管理工作,指导村镇编制修订村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和重要地段、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参与制定全区国土规
2、划;指导村镇规划编制、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城建监察工作;负责村镇建设测绘工作;负责全区村镇建设统计分析工作。4、指导、监督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做好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工作,负责棚户区改造。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研究解决住房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解决意见。负责编制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管理。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
3、产开发的法律法规,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监管及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行业管理;7、主管全区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拆迁实施单位资质审批工作。8、负责全区以及区域内独立矿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防腐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指导、监督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活动;管理和规范建筑市场;综合管理全区工程监理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及建筑施工安全;负责区房地产开发项目
4、、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9、管理全区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外地建筑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房地产和劳务合作业务。10、会同管理全区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施工图审查工作。11、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12、负责全区村镇公用事业、园林绿化、供水、燃气的指导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城乡重点工程建设。13、负责全区建设稽查工作。14、综合协调村镇建设与房地产管理、城镇土地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的关系,搞好城镇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城镇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创建文明
5、村镇活动。15、指导局属企业的体制改革、生产经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16、管理全区建设资料档案工作。17、承办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度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 7 个,具体情况见下表: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实有人数1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行政单位 172 原埇桥区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参照公务员法(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3 埇桥区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4 埇桥区墙体材料革新节能和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65 埇
6、桥区城建档案室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6 埇桥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7 区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39三、2018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以城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紧紧围绕“完善”和“提升”两大主题,夯实基础、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质。在重点工程安排上,按照总量不减、任务不减、投资不减的原则,已排定城乡一体化卫生处理设施、危房改造、农村厕所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住房保障等各类项目。具体如下:(一)民生工程1.老旧小区改造2.棚户区改造3.公共租赁住房保障4.危房改造工作(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 1.生活垃圾方面
7、。2.污水处理方面。3.厕所改造方面。(三)扬尘污染防治(四)依法行政(五)防震减灾、人防工作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一、2018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2018 年收支总预算 975.82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二、2018 年收入预算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收入预算 975.8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975.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8、三、2018 年支出预算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支出预算 975.8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19.82 万元,占支出预算 84.01%,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56 万元,占支出预算 15.99%,主要用于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等日常费用支出。四、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75.82 万元。收入来自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75.8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21 万元,占收支预算 8.12%;医疗卫生支出25.8
9、4 万元,占收支预算 2.65%;住房保障支出 47.19 万元,占 4.83%;城乡社区支出 823.58 万元,占收支预算84.4%。五、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5.82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21 万元,占8.12%;医疗卫生支出 25.84 万元,占 2.65%;住房保障支出 47.19 万元,占 4.83%;城乡社区支出 823.58 万元,占 84.4%。具体情况如下:(一) “城乡社区支出 ”2018 年支出 823.58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230.74 万元,增长 28.02%,增长原因主
10、要是原房改办合并,人员增加, 工资增加调整及区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职工工资纳入本级预算内。其中:“行政运行”预算 667.5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项目支出”预算 156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8 年支出 79.21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79.21 万元,增长 100%,原因主要是编制2017 年预算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区财政统一编入政府预留,未编入本部门预算,编制 201
11、8 年预算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全部编入本部门预算管理。其中,“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 76.47 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 0.55 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1.09 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预算 1.09 万元,主要用于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018 年支出25.84 万元,比 2017 年增加 4.28 万元,增长 16.56%,增加原因主要是与原房改办合并,人员增加。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
12、9.7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预算 6.63 万元,主要用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 9.46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参公预算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四)“住房保障支出”2018 年支出 47.19 万元,比2017 年增加 7.39 万元,增长 15.66%,增加原因主要是原房改办合并,人员增加。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 32.77万元,“提租补贴”预算 14.41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六、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3、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 819.8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545.4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49.7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4.62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已完成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纳入社会化改革工作,编制 2018 年预算时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包含退休人员 48 名,涉及退休费 219.29 万元
14、, 2018 年一月一日起已正式纳入社会化管理。其中:1、原房改办于 2017 年3 月合并到区住建局,因原房改办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身份,比照公务员工资执行,无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由区住建局发放,涉及人员 8 名,涉及退休费 32.76万元;2、区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属自收自支单位,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工资由原单位发放,涉及人员 4 名,涉及退休费 11.51 万元。七、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八、2018 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 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计划减少和公务接待费用下降。具体情况如下:(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二)公务接待费支出 10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2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增加和减少。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 2018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667.58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2)政府
16、采购情况。2018 年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 万元。(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宿州市埇桥区住建局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0 台。2018 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万元。十、名词解释(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资金。(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第三部分 财政部门 2018 年部门预算表1. 宿州市埇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