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氮使用和临时存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液氮使用和临时存放的安全管理,保护液氮使用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依据氮气和液氮安全应用准则(GJB 2253A-2008),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液氮的生产车间、外委单位及外来临时服务单位。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三条 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液氮使用和临时存放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液氮使用和和临时存放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第三章 液氮的危险特性及现场应急措施第四条 液氮危险性简介(一)低温!沸点:-196;(二)若遇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三)皮肤接触液氮可致冻伤;(四)如在常压下汽化产生的氮气过量,可使空气中氧分压下降,引起缺氧窒息;(五)吸入氮气浓度不太高时,患者最初感胸闷、气短、疲软无力;继而有烦躁不安、极度兴奋、乱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态不稳,称之为“氮酩酊”,可进入昏睡或昏迷状态。吸入高浓度,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第五条 现场应急措施(一)如有皮肤接触,抓紧就医治疗;(二)如现场人员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