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收费标准一、保证金:商家在淘宝商城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淘宝商城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淘宝商城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淘宝商城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2012年度的保证金须在2011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交纳2012年度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一) 品牌旗舰店、专卖店:带有TM商标的10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5万元;(二) 专营店:带有TM商标的15万元,全部为R商标的10万元;(三) 特殊类目说明:1、卖场型旗舰店,保证金为15万元;2、经营未在中国大陆申请注册商标的进口商品的专营店,保证金为15万元;3、“书籍/杂志/报纸”、“音乐/影视/明星/音像”及“演出/吃喝玩乐折扣券”类目不涉及品牌属性且无专卖店类型,故保证金收取方式:旗舰店 5万元,专营店 10万元;4、 “网游及QQ”、“话费通信“及“旅游”经营大类的保证金为1万元;(四) 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需要在15日内补足余额,逾期未补足的淘宝商城将对商家店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