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深入学习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工作方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85号令,自2019年7月15日期开始施行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中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九项职责以及违反规定相应处罚等内容。为深入贯彻执行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安委会的指示要求,积极有效的深入开展规定学习热潮,有效执行城关街道办事处关于规定学习宣贯工作方案,特根据公司特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做大做强企业本质安全,促进本公司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加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设备设施保障,补足公司应急物资、装备、救援队伍等方面的欠缺。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持续不断的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稳定。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学习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