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深圳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卖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买方: 身份证号码:电话: 地址:合同双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一、买卖双方出售及购入位于深圳市 区 大厦栋/座 层 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房产证上记载为准),房地产证号码为 。二、该物业之转让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小写:¥ )。三、买方按下述方式付款:1、定金支付:买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小写:¥ )。2、人民币 元(小写:¥ )为第二部分楼款。3、银行按揭付款方式:a、 买方需办理银行按揭,则第二部分楼款中之部分款项可由买方负责向银行贷款支付给卖方,银行按揭所发生的费用概由买方自理,否则视为买方违约。b、 买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日(含当日)内付清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小写:¥ )(不含已付定金)(上述第二部分楼款总额减去银行承诺贷款金额。前述房款为大概数目,在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买方须按银行承诺贷款的金额,多退或少补应付的首期房款,卖方应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买方应于首期房款交付之日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