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施工监理一、监理依据 1、本驻地办监理范围内的砼、钢筋砼、预应力砼工程的施工均应遵守: 2、业主与各段承包人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补遗书。 3、本工程的合同技术规范有关章节。 4、JTJ041-2000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5、有关各项部颁试验规程。 6、驻地办依据业主及总监代表处指导文件精神的各项通知与规定。7、本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设计技术联系单。8、有关监理通知。9、被批准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含施工组织设计) 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一)原材料准备: 1、承包人应做到: (1)原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集或采购、决定料场、产地与生产厂家。 (2)外购材料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3)任何材料包括来自指定产地的材料,进场前必须进行验证试验,且把部分试验样本同时送交驻地办审查。 (4)验证试验无论由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承担,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均应报告驻地办并要获得驻地监理工程师同意。(5)材料进场前应向驻地办提出材料进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