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搅拌车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xxxx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约定车辆: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车辆出租给乙方做使用。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限为两年。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在租赁期两年内,甲方不承担任何与租赁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责任,乙方承诺租赁期内还清约定车辆贷款,无论乙方还贷是否顺延,如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租金从租赁期满算起,每月台的租金为 (根据当年省内15立车市场行情双方协商)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 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