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偃师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二次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项目编号:偃公建【2017】015 号招 标 人:偃 师 市 民 政 局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二一七年八月目 录第一卷 .2第一章 招标公告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2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0专用合同条款 .3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8第二卷 .49第六章 图纸 .50第三卷 .51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2第四卷 .5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一、投标函 .57二、开标一览表 .58三、法定代表人
2、身份证明 .59四、授权委托书 .60五、保证金交付证明 .61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2七、施工组织设计 .63八、项目管理机构 .70九、资格审查资料 .74十、其他材料 .761第一卷2第一章 招标公告偃师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偃公建【2017】015 号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二次己由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偃师市民政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 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二次2、项目编号:偃公建【2017】015 号
3、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 2384.56 平方米,由骨灰存放堂、悼念大厅及综合楼组成。其中骨灰存放堂、悼念大厅为框架结构,一层,层高 4.2 米。综合楼为砖混结构,局部 4 层。该工程外墙均设 60mm 厚挤塑聚苯保温外刷真石漆,框架部分为不上人防水保温屋面,砖混部分为上人防水保温屋面。室内地面为陶瓷地板砖,走道及楼梯间设瓷砖墙面。2、建设地点:偃师市境内。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金额:约 380 万元。6、工期要求:90 日历天。7、质量要求:合格。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一个标段。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
4、围内全部工程。三、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开户许可证;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 6个月社保证明(包含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4、提供本单位近 1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5、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3案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开具(查
5、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2015、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6、参加投标。四、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偃师市首阳新区浙江大厦西北附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报名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
7、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6)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均原件) ;(7)本单位缴纳的最近连续 6 个月社保证明(包含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原件) ;(8)提供本单位近 1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原件) ;(9)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2015、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10)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
8、函 ,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开具(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原件) ;(11)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原件) ;(12)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原件) 。4注: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3、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一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装订成册,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资料的,报名将被拒绝。4、招标文件售价:800 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9、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2、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 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 全国公共交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偃师市)上发布。公告期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至2017 年 8 月 24 日。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偃师市民政局联系人: 史先生电 话: 1
10、3837945111 地 址:偃师市商都东路偃师市民政局代理机构: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女士电 话:0379-63628568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新芒果大厦 26 层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 18 日5第 2 章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偃师市民政局联系人:史先生电 话:13837945111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中招国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379-63628568 1.1.4 项目名称 偃师市公益性骨灰堂建设项目二次1.1.5 建设地点 偃师市境内1.2.1
1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出资历比例 100%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共划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1.3.2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开户许可证;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连续近
12、6 个月社保证明(包含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 ;4、提供本单位近 1 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65、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告知函需在报名有效期内开具(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4、2015、2016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7、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分包、转包;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 10 日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 日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
14、10 日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7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 24 小时内2.4.1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856969.28 元。超出控制价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不被接受。2.4.2招标文件的发售 800 元/套。 (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 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证件原件的需单独提供,并须附目录清单,由招标人和监督部门核查。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3.4.1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
15、整,即50000.00 元。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6 年 9 月 11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户 名: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偃师支行账 号:1705 0270 0904 5196 740注:转帐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标段,不按招标文件规定转帐的作废标处理。3.5.2近年完成业绩的年份要求近 3 年(2014 年 1 月 1 日起)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
16、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中还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3.7.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本,副本肆本,同时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U 盘)一份。83.7.5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包装要求每套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规格为 A4 或折叠为 A4 大小(图纸为 A3 大小)的纸张,左侧胶装并在封套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按所投标段分别胶装递交。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除在标书内装订外还应单独密封递交,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人签字,标明供唱标使用。若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不符,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17、。投标文件必须设定详细目录及页码。电子文档的内容应与投标人的纸质文件内容一致。电子文档中的图片须清晰可辨,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地址: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准启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开标当日(截标前)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从符合国家规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4 人及业主代表 1 人,共 5 人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综合评分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招标人推荐前 3 名为中标候选人。7.3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以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 10%;履约担保金提交时间:中标后 5 个工作日内。9.1 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由中标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招标代理收费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