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营销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确保混凝土销售行为的规范性,有效控制资金风险,加强应收款管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预拌混凝土的销售管理。第三条 管理职责1、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的管理权限和授权,负责合同签订事宜(包括对方资信、价格、质量、供货期、付款条件、优惠政策)的审核、指导以及合同签订的审批,监督合同的履行与应收款的收缴等工作。2、销售部经理: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及履行监督,随时了解货款回笼情况,制定和落实资金回收计划,督促和协助销售员应收款催收工作。3、销售员:积极对市场进行走访、分析,负责销售及销售合同的草签、报批以及对帐、收款工作。4、销售内勤:建立健全客户台帐;配合财务对已供、在供、未供合同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检查对帐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及时配合销售员做好应收账款回笼工作。5、财务部:建立建全客户台帐,做好已供、在供、未供合同的分类管理及日常执行监督管理。6、搅拌车驾驶员:负责混凝土的运送及发货单的传送。7、法律顾问:负责合同合法性、有效性的审查,指导、监督合同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