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扫保洁质量管理工作制度为规范保洁人员的作业行为,提高保洁作业水平,根据公司员工纪律及相关制度,结合保洁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保洁作业人员包括:清洁工、驾驶各类保洁作业车辆的司机和随车工作人员。第二条 保洁人员必须遵守作业方案,必须按作业方案规定的时间、路线(范围)和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作业, 严禁出现漏扫的路段或区域。第三条 保洁人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不能向业主代表及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透漏公司的管理情况和保洁方案。第四条 保洁人员作业时遇作业线路上有车辆停放时应下车劝其离开。遇其他障碍物(如停放的车辆无人、堆物等)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障碍原因消失后应及时补扫。第五条 保洁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和爱护工具,对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工具损坏的,由其本人负责。领用工具时必须坚持以旧换新的原则。第六条 保洁人员上班时应穿着工服和反光衣,不论在任何时候作业,都必须在确保自身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第七条 保洁人员在上班期间不准离岗(超过 30 分钟按旷工半天论处)、坐岗、聊天。作业时动作应干净、利索、快捷,不准出现行动缓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