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清泉小学校园车辆管理制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不断增多。各类车辆频繁进出,给校园管理带来了压力。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所有出入学校,并在校园内部通行的车辆。二、机动车辆的管理(一)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类别1、本校教职工因工作所需而且是由本人驾驶的车辆。2、学校生活车辆。3、上级领导或友邻单位来访车辆。4、经校长同意进入的其它车辆。(二)车辆进出1、所有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必须减速缓行,进出校门应主动接受保安查验,经同意后登记,方可进出。2、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进入校园。3、除本条例规定允许进入的车辆,其它车辆严禁驶入。4、车辆载物出门,一律由相关部门证明放行。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校门时安保人员要主动疏导,确保畅通。(三)车辆行驶1、车辆进入校园后,禁止鸣笛,缓速慢行;在遇学生上、放学人流高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