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审计业务约定书瑞华桂约2016 号甲方: 南宁市邕宁区农林水利局乙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西分所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2016年8月 日清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一、业务范围与审计目标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编制的南宁美时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8月 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期间201 年1月1日至201 年8月 日损益情况进行审计。2、乙方通过执行审计工作,对清算财务报表的下列方面发表审计意见:(1)清算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清算会计处理的规定编制;(2)清算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16年8月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 年1月1日至201 年 月 日的损益。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甲方有责任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因此,甲方有责任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