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药销售模式浅议 武汉金联盛水产用品有限公司 陈勃 陈朝刊登于:水产前沿2009.10 现在的鱼药市场是产品过剩时代,零售是市场中心,零售商掌握了市场的话语权,厂家、批发商都处于被动地位,而且行业内严重赊欠的现状,对厂家产生十分大的压力,长此下去,代理商不堪挤压难以生存,厂家也不能获得真实利润。 在这样的状况下大家都得求变,销售链必然面临调整,而所有改变的表象,都会体现在销售的渠道模式上。1、 “厂家省代二批零售商” 传统模式。这种模式目前还是被应用于最广泛的模式,尤其是外地企业,没有能力自己操作而采取的模式。这种模式随着市场竞争加剧而产生重心下移,变型为“厂家批发商零售商”。这种变型的模式,只不过是在省代和二批之间作出了选择,保留一个渠道,要么做到区域大代理经销商,要么做到县市一级批发商。“厂、批、零”模式依然是渔药市场主流销售模式。2、扁平化渠道和办事处(分公司)模式。厂家在某个地区,自己派出业务人员成立办事处(或分公司)长驻,要求业务人员绕开任何一级的批发商,将业务直接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