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船安全管理规定1、渡船由项目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和维护保养,保持船况良好、船体清洁。2、操作人员必须每班对渡船的牵引部件、船体、护栏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问题立即将船只停靠码头进行维修,坚决禁止渡船带病运行。3、渡船配备救生圈4个,救生衣10件,悬挂于渡船栏杆上,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救生衣和救生圈带下船,船上救生防护用品由操作人员负责保管。4、渡船操作人员必须经项目综合办公室统一培训的合格人员进行操作,非专业操作人员禁止操作渡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5、渡船人员每次不得超过10人(操作人员除外);所有上渡船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不按要求穿戴救生衣不得上渡船。操作人员负责控制上船人数,渡船人员应听从操作人员安排,对于不听指挥、劝阻无效的,操作人员可停止渡船,对因延误渡船造成损失的,对其所在部门、协作队伍予以相应处罚。6、与我部施工无关人员禁止乘坐渡船。7、渡船时间:运送小型设备、物资、材料(不超过500公斤次)渡船时间为项目部正常上下班时间,原则是先渡人,后渡物;早上:07:30-11:30;下午:14:00-18:00 (根据项目部作息时间及时进行调整),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