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评审费等费用发放标准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各学院、部门、研究机构与平台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各类评审、考试、讲座、咨询指导等劳务费发放,根据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劳务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温财行2016637号),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单位财务开支管理,结合各类工作的权责、难度和工作量,特对校内各类劳务补贴发放制定标准,具体如下。一、校内人员劳务补贴(一)评审费评审费指各类职称评审、教科研项目评审、人才项目评审、各类论证、招标、验收评审、师生竞赛活动与项目评审、答辩评审、教科研项目咨询、各类面试等发放给专家评委的劳务补贴。1.工作日开展的各类评审,会评专家评审费不超过200元/场次(2小时以上,税前,下同)。举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和评委,在工作日时间参加本单位评审及相关工作的,一律不得发放任何形式劳务费。2.非工作日开展的各类评审,会评专家评审费不超过300元/场次,工作人员劳务补贴不超过150元/场次。通讯评审均视为非工作日,专家评审费不超过150元/场次,举办单位